(資料圖)
1、用第一人稱寫,是作者在敘述故事的時候,把自己當做故事的見證人寫進文章中,甚至把自己當作故事中的某一人物,通過“我”把整個故事傳達給讀者,這樣可以給讀者一個真實親切的感覺,容易引起共鳴。
2、但是用第一人稱的寫法要受到“我”的觀察點、立場和所處的時間空間的限制。
3、 用第三人稱寫,作者站在“第三者”的立場,把故事中的人物稱作“他”用敘述他人的事情的口吻,把故事傳達給讀者,這種寫法發(fā)揮空間相對要大,可以從多方面敘述、描寫,充分說明和分析故事中人的心理活動。
4、 用第二人稱寫小說比較少見,這種寫法用于書信形式的記敘文中,但文中的“你”是指讀者,做為作者,則還是第一人稱。
5、 以上只是個人理解,僅供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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